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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司法考试民法-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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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司法考试民法-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第 2 节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含义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权利等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民事权利(一)依客体分类: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本分类中的常见考点归纳:1.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分(人身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需要掌握两点不同:(1)责任方式不同:【民法总则 179 条】 、 【侵权法 15 条】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侵权(2)是否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侵害人身权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死亡时,近亲属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侵害财产权一般没有,但是,如果侵害的是特殊财产,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则有。何谓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或者让与?【侵权法第 22 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解释第 4 条 】 具 有 人 格 象 征 意 义 的 特 定 纪 念 物 品 , 因 侵 权 行 为 而 永 久 性灭 失 或 者 毁 损 , 物 品 所 有 人 以 侵 权 为 由 ,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请 求 赔 偿 精 神 损 害 的 , 人 民 法院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受 理 。【 人 身 损 害 解 释 18 条 】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的 请 求 权 , 不 得 让 与 或 者 继 承 。 但 赔 偿义 务 人 已 经 以 书 面 方 式 承 诺 给 予 金 钱 赔 偿 , 或 者 赔 偿 权 利 人 已 经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的 除 外 。例题 1:【2015 年-66 题】张某毕业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贴身生活用品、私密照片及平板电脑等装箱交给甲快递公司运送。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B.张某可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C.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D.张某可请求甲公司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题 2: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2.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分:两者共同构成人身权。【民法总则 109 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总则第 110 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民法总则第 111 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1)人格权:人人平等,人皆有之。主要包括:生命权:生命利益维护、有限生命利益维护、司法保护请求。身体权:保持身体完整和身体合理支配权。健康权:健康维护、劳动能力保持和健康利益支配。姓名权: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碍和侵害【干涉、盗用、假冒】【2015 年新增内容】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名称权:法人和其他组织命名、使用、变更及依法转让并排除他人妨碍与侵害。肖像权: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 名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的恶意贬损或损害。隐私权:对于个人秘密利益为保护,不被他人知情和干涉。荣誉权: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干涉和妨碍。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之保有和维护【难以找到具体权利时的兜底救济】(2)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权利,非人皆有之。包括:【民法总则第 112 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配偶权: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相互享有民事权利。亲属权:因婚姻、血缘、收养而形成的关系中主体之间彼此享有的权利。考查方式总结:(1)以肖像权为核心,考查版权、隐私权、姓名权(冒用、盗用、张冠李戴) 。(2)肖像权与表演者权的关系参阅著作权法 38 条理解。【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报酬。(3)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主体、真假、内外注意竞合之情形例题:【2011-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二)依相互关系分类: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1.主权利含义: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单独存在的权利。2.从权利含义:以其他权利为基础或者没有其他权利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的权利。(1)成立的从属性(2)消灭的从属性(3)处分的从属性重点掌握担保物权与地役权例题: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自己的房屋一栋做抵押。试回答:(1)银行享有哪些权利?(2)这些权利关系如何?(3)如果一个权利消灭对与其他权利的存续是否有影响?如果有,是什么影响? 如果没有,为什么?(三)依义务范围分类:绝对权、相对权(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1.绝对权所有权、人格权等2.相对权债权(合同)例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四)依权利的作用不同进行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形成权【我( )!耶!】(1)含义: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双方法律关系的权利,是单方决定权,因此,效力非常强。比如,追认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2)形成权的基本类型追认权(民法总则145、171条) 、选择权(合同法403条) 、解除权(合同法94条) 、抵销权(合同法99条) 、撤销权(民法总则147 151条,合同法47、48、54、186、192、193条) 、遗赠的接受与拒绝(继承法第25条)(3)形成权的行使与限制形成权必须行使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行使则没有法律后果。形成权的行使方式:、【明示与默示】一般需要明确表示,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默示亦可,如受遗赠人的沉默则视为拒绝接受。【直接与间接】直接行使的,单方通知即可;间接行使的,需要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构。形成权行使的限制除斥期间此期间可法定亦可约定。(4)司考中的关于形成权的常见问题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是否是形成权?答曰:否!催告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法律关系的变化!监护人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的追认是否是形成权?答曰:否!纯获利益的合同根本不需要追认!例题: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难点:债权人撤销权性质的理解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合同法第 74 条的规定。【合同法第 74 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通说认为,此权利是一个综合性质的权利,具有形成权与请求权的双重性质。形成权的性质表现在消灭债务人行为的效力。请求权的性质表现在,请求返还因债务人的放弃或转让而涉及到的相应利益,不然仅仅消灭债务人的行为效力,并不能有效的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此,如果说债权人撤销权就是形成权是错误的判断。2.支配权与请求权 (1)概念:支配权,直接支配客体的权利。人物、智力成果等,如物权、知识产权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人,如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请求权(2)特征:第一、支配权与请求权的权利义务主体范围:义务人不特定,故而称为对世权、绝对权;后者权利义务主体特定,因而被称为对人权、相对权。第二、是否具有排他性。支配权具有排他性。债权请求权具有相容性,不具有排他性。(3)考查角度:财产的一物二卖,两个债权的相容和平等,而所有权只能归属于一人。破产财产的分配,各自按比例清偿,但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优先。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比较:看请求的对象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归属。物权请求权: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债权请求权:索取属于他人的东西!例题 :【201054】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3.抗辩权对于请求权说不的权利为抗辩权 VS 否认对方权利主要的抗辩权:(1)永久性抗辩权诉讼时效的抗辩(2)一时的抗辩权合同法中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例题: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五)依据权利产生原因不同分为原权与救济权:民事权利的保护1.概念(1)原权:基于合法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法律关系:出生、合同等。是属于正常状态下的权利。(2)救济权:原权受到侵害后,法律赋予的进行救济的权利。是对于原权的回复。通俗理解: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违约、侵权等请求权。(3)请求权是原权还是救济权?【关键看权利产生的原因】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请求权原权。甲的狗将乙咬伤,乙请求甲进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救济权。例题:试辨别AB两项表述中的权利是原权还是救济权?A.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起算B.权利 不行使超过特定期间,则超过诉讼时效2.权利如何救济?权利救济的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在司考民法中,私力救济比较重要!(1)私力救济的种类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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