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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考试知识点-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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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考试知识点-19章

第 十九 章 基金的利润分配与税收 本章分两节分别介绍基金的利润分配与税收。 第一节 基金利润及利润分配 学习内容 知识点 基金利润来源以及与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的种类与计算方法 基金利润的来源 与基金利润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的主要内容 主要财务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 基金利润分配的方式 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不同类型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与方式 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开放式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货币市场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一、基金利润 (一)基金利润来源 1利息收入 ( 1)债券利息收入 ( 2)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3)存款利息收入 (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投资收益 ( 1)股票投资收益 ( 2)债券投资收益 (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4)基金投资收益 ( 5)衍生工具收益 ( 6)股利收益 3其他收入 ( 1)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 ( 2)手续费返还 ( 3) 代损益 ( 4)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 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二)与基金利润有关的财务指标 1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是基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损益的总和,包括基金已经实现的损益和未实现的估值增减值,是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指标。 2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是将本期利润扣除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反映基金本期已经实现的损益。 3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 ( 1)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 2)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减未实现部分)。 4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基金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额。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期分配。 二、基金利润分配 (一)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基金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但对投资者的 利益没有实际影响。 (二)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年不得少于一次; 0 (三)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1)现金分红方式:是基金分红采用的最普遍的形式。 ( 2)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默认为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分红再投资,事先没有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四)基金份额的分拆、合并 一份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拆成若干份,每一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也按相同比例降低,是对基金的资产进行重新计算的一种方式。 利于基金持续营销,有利于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有利于基金经理更为有效地运作资金,从而贯彻基金运作的投资理念 与投资哲学 实上基金的分拆类似于基金分红中红利再投资的模式 (五)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每周一至周四进行分配时,则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 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 第二节 基金税收 学习内容 知识点 基金投资运作中涉及的税收项目 基金税收涉及的项目 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基金相关方涉及的税收项目 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相关税收规定 基金管理人涉及的相关税收项目 基金托管人涉及的相关税收项目 一、基金自身投资活动产生的税收 (一)营业税 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从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 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而对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即对印花税实行单向征收。 (三)所得税 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 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 1)投资者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2)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3)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4)个人的实际税负分别相当于 20、 10和 5。 二、投资者买卖基金产生的税收 (一)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1营业税 ( 1)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 2)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印花税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3所得税 ( 1)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2)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1印花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2所得税 ( 1)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2)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并实行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3)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 4)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应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 5)个人 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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