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涉及雅安市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题报告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 1目 录第 1 章 总论 .1-11.1 项目由来 .1-11.2 编制依据 .1-31.3 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定 .1-41.4 雅安市供水相关规划 .1-10第 2 章 项目基本情况 .2-12.1 项目工程概况 .2-12.2 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2-72.4 本项目与雅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 .2-13第 3 章 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3-13.1 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回顾 .3-13.2 正常运营状态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3-13.3 事故状态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3-23.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结论 .3-5第 4 章 水质保障措施 .4-14.1 工程措施 .4-14.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4-24.3 日常管理措施 .4-54.4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风险防范措施 .4-54.5 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 .4-64.6 水质保障措施结论 .4-8第 5 章 应急措施 .5-
2、15.1 应急处理方案 .5-15.2 应急预案 .5-55.3 应急供水措施 .5-10第 6 章 评价结论及要求 .6-16.1 评价结论 .6-16.2 评价要求 .6-21第 1 章 总论1.1 项目由来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工程是川藏公路(南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原路里程长度约 122km。在 “4.20 芦山地震”中,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遭受严重破坏,为了提高项目抗灾能力和交通保障能力,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公路恢复重建势在必行。2013 年 11 月,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雅发改审批2013108 号) ,要求尽早开工建设。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起于名山区东侧樊家沟(K0+000 ) ,沿 G318 老路经名山区、雨城区、西康大桥(K22+700)至多营镇,多营镇采用新线绕避场镇区,过多营镇后沿老路布线至飞仙关镇,设飞仙关隧道(K31+550 ) ,利用飞仙关电站赔建飞仙关大桥,沿老路
3、前行至烈羊背、始阳镇,设龙尾峡隧道(K48+178) ,出洞后设桥跨河接现有天全县东南侧绕线道路,沿老路经理子坪、两路口、前雕、大柏牛飞段沿老路布线,随后跨河设冒水孔隧道(K107+230 ) ,再沿老路前行至新沟、大井坪,最终到达终点二郎山隧道东进口(K120+130 ) ,全长 120.13km。本项目在“4.20 芦山地震”后即开工建设,工程于 2014 年 12 月投入运行。根据雅安市雨城区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本项目K22+696K23+554 段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K23+554K24+788 段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K27+092 K29+706 段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2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五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4、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六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环办函2008667 号): 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铁路、输油、输气和调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本项目为国道 318 线灾后重建工程,属于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涉及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已建成投运。雅安市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取水口下游为雅安市城区,取水口下移方案不合理;而已建的国道 318 线在雅安市雨城区
5、多营镇沿青衣江而建(非单纯的穿越关系) ,取水口上移后项目仍旧位于拟划定的青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因而国道 318 线仍无法避让开青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而,根据环办函2008667 号文要求,本项目在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是可行的。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645 号):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划分方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市(州)和县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管控要求:一类管控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类管控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3活动,必要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审批。二类管控区: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类管控区。本项目 K22+696K23+554 段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属于生态红线内一类管控区。但本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已于 2014 年 12 月建成投入使用,属于既有项目,当时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尚未颁布,同时,本项目后期不展开其他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因而满足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要求。国道 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涉及雅安市猪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已于 2014 年 12 月建成投运。由于该项目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青衣儿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为了减小项目运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雅安市公路管理局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中饮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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